事件: 籍張鶴齡兄弟莊田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明代

國君紀年: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十七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538年四月24日

終結時間: 1538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事件經過:

  原昌國公張鶴齡及弟張延齡因罪革爵,戶部奉旨查籍其順天等府莊田。嘉靖十七年(1538)四月二十四日,戶部上奏:原係節年欽賞者二十四處,共三千八百八十餘頃,責令原佃人戶照舊承種,徵子粒銀解部,許每年一次關領,以為傢口食費。原係奏討者九處,計一千四百餘頃,盡數追沒入官。其自買順義縣莊田一處,計四十七頃,許令變賣。世宗允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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