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林富建言停止采珠
| 事件經過:
嘉靖八年(1529)八月初二日,提督兩廣軍務兵部侍郎林富上言,極言采珠之害,乞請停止。他在奏疏中說:近來詔下廣東采珠,而祖宗時一般數十年一采,未有隔兩年一采的。珠之為物,一采之後,數年始生,數年始長,又數年始老。因此禁私采、數采,以使之生養。自天順年間采後至弘治十二年(1499)方采,珠已成老,所以得之頗多;至正德九年(1514)又采,珠衹半老,所以得之稍多;至嘉靖五年(1526)又采,珠尚嫩小,得之甚少。今距前采僅二年,珠尚未生,不僅少甚至不可得珠。在五年采珠之時,病死、溺死的就有五十餘人,而得珠僅八千零八十餘兩。論者即謂以人命易珠。今年再采,恐雖易以人命,而珠亦不可得。何況廣東饑民告急,申訴紛紛,盜賊乘間竊發,若再以采珠坐派,耽心百姓愈窮愈急,生意外之變。乞請稍緩數年,池蚌漸老,民睏少蘇,徐取而用。世宗得疏,不予考慮,仍申明前旨采辦進用,無得遲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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