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詔令科道互相糾舉
| 事件經過:
嘉靖六年(1527)六月二十四日,禮部右侍郎桂萼上言:楊廷和廣樹私黨,蒙蔽皇上六年。後次第斥逐,但遺姦猶在言路。憲宗初年曾詔科道官於拾遺之後,互相糾舉,言路遂清。乞請以舊例以時舉行。世宗令吏部會議,侍郎孟春奏陳:憲宗初年,無此詔旨,而桂萼所言在被劾之後,情涉報復。難以服衆心、昭公論。且考察已定,不當別議。桂萼又說孟春奉職無狀,意在獻媚言官,以圖幸免。世宗令吏部再議,吏部奏憲宗初令互相糾舉不稱職之人,不是考察拾遺事例。桂萼所稱與例不和。世宗終以桂萼所言為是,斥責吏部黨護,遂詔令科道官互相糾舉考察拾遺,及時奏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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