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何孟春致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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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孟春(1474-1536),字子之,号燕泉,郴州人。弘治六年(1493)进士,授兵部主事。后出理陕西马政。正德初,出为河南参政,不久擢右副都御史,巡抚云南,镇压十八寨少数民族起义。世宗即位,迁吏部侍郎,代署部事。时“大礼”议起,他在云南就已上疏谏争。入京官吏部,张璁列上礼官欺妄十三事,他偕九卿等具疏驳斥,疏上留中。又与九卿以上官共二百二十九人,跪伏左顺门请谕旨,世宗大怒,逮十八人,孟春被夺俸一月,调南京工部左侍郎。嘉靖六年(1527)二月初五日致仕,引疾归里。《明伦大典》成,被削籍,嘉靖十六年卒于家,年六十三。后复官谥文简。有《何文简疏议》、《家语注》、《何燕泉诗》、《馀冬序录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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