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曹元削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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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元(1449-1521),字以员,大宁前卫人。成化十一年(1475)进士,授工部主事,迁郎中。阿附刘瑾,出任浙江左参政。弘治十八年(1505)升山东右布政使。正德二年(1507)以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,改抚陕西,正德三年后为兵部右侍郎,进左侍郎,升兵部尚书,加太子少保。正德五年二月改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预机务。日饮酒谐谑,道闾里鄙语,以刘瑾而屡迁,士论耻之。同年八月十四日,刘瑾下狱,十六日曹元上疏自陈不职之罪,说:“请开更生之门,归守先人墓。”词哀而鄙。武宗令其致仕。十八日,科道官举劾,遂削其籍,黜为民。正德十六年卒于京师,年七十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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