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諸司百官負京債
| 事件經過:
劉瑾竊據大權,藉以納賄。諸司百官朝覲至京,因懼怕劉瑾虐焰,紛紛行納避禍,每省多至二萬餘兩。由於路途攜帶不便,而貸於京師富豪之傢,待回任之後再搜刮償還。以此名為“京債”。上下交徵,恬不為異。劉瑾黨羽張采,以阿附納賄得吏部侍郎,考察內外官,糾折嚴酷,間示薄罰,諸司官吏不堪其辱,不得已而行賄。劉瑾貪得無厭,招致怨恨。張采趁機對劉瑾說:你知道百官行賄所用金銀是哪裏來的嗎?不是偷盜官帑,就是搜刮小民。他們藉給你送禮為名,而每個官員都肥己營私,送給你的還不滿十分之一。而現在都怨恨你。劉瑾聽其言,便於正德四年(1509)正月二十七日遣給事中張禬、段豸,御史房瀛等十四人盤查南北直隸各行省錢糧。此時,有御史歐陽雲、工科給事中吳儀,奉差完畢回京,依照舊例行賄劉瑾,劉瑾為掩飾劣跡,便將歐陽雲等以行賄及貪污罪罷黜為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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