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申严诬告之禁

国度: 中国  

朝代: 明代

国君纪年: 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十七年

事件类型: 热门

开端时间: 1504年1月21日

终结时间: 1504年  

地点: 中国

事件经过:

  弘治十七年(1504)正月二十一日,刑科都给事中于瑁等奏陈:近会问犯人李道明,只以一人无知妄捏妖词文,改百十平人皆罹隐褐,非多官为之辨明,则被诬陷死地。由此类推,恐内外诬枉受害之人尤多。本朝律例:凡诬告平人者坐罪有差,乞敕法司通行内外问刑衙门,明谕禁约,今后本状只许直言所告之事,不许牵引平人。不干己事,以图展转。其各该官司必先参详该论;及干己者,速为理断,内有旁引律该勿论及应立案者,勿与准理。敢有不遵及与施行者皆治以罪。法司复奏,请令天下诸司各以此意刊榜谕众。孝宗允准,申严诬告之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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