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王守仁建言西北邊務
| 事件經過:
王守仁於弘治十二年(1499)成進士,時朝議方急西北邊務,王守仁遂奏陳邊務八事:一、蓄纔以備急。聚公候之子教於武學,歲擢超異之人,兵部兩侍郎更迭巡邊,擇科二三人以從,使周知虛實,則一旦有急,不患無人。二、捨短取長。邊將驍勇者,多以過失摒棄,誠使立功自贖,賢於不知地利之官。三、減軍以省費。邊將之請京軍,徒以事不濟則有所分。誠以賞京軍者賞邊卒,數萬之銳卒可立緻。四、屯田以給食。三邊之戍,不輟耕農,誠使京軍分屯,各食其力,可以少息輸饋。五、行法以振威。邊將失機,立正軍法,可來軍威。六、敷恩,以激怒。兵方失利,士氣銷沮。誠恤其孤寡,室以國恩喻以報仇,則氣可憤。七、損小以全大。小有剽掠,一以為當救,一以為可邀,遂以疲勞緻敗。今許以便宜,惟則大效而小挫不問,則我師當逸。八、嚴守以乘敝。嬰城固守,使足食足成,然後出奇製勝,所敗立於不敗之地而後能敗敵。疏上,授刑部主事。
| 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