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詔修《大明會典》
| 事件經過:
弘治十年(1497)三月初二日,孝宗朱祐樘諭大學士徐溥、劉健、李東陽、侍講學士謝遷:吾嗣承丕緒,以啓萬邦。遠稽左典,近守祖宗成法,夙夜祗懼,不敢違越。惟我太祖高皇帝創業定製,所以為子孫籌劃至備,御制之收,連篇纍帙,宏綱衆目,極大而精,隨製隨改,無有寧歲。後所施行,未盡更定。至太宗文皇帝繼正大統,益弘遠圖,列聖相承,至於皇考,皆因時製宜,或損或益,蓋有不得不然者,期不失於聖祖之意而已。顧其條貫,散見於簡册奏牘之間,凡為有司艱於考據,下至閭裏或未盡知。皇祖英宗嘗有志纂述,事不剋競,以遺朕躬,是不可緩。茲頰仰遵聖製,遍稽國史,以本朝官職、制度為綱,事物、名數、儀文等級為目,一以祖宗舊製為主,而凡損益同異,據事爾年,匯列於後,梓而為書。以成一代之典。以使天下臣民鹹得披誦,庶幾會極歸極,底於泰和。爾等其各彈心力,詳錄謹書,務使文質適中,事理兼備,行於今而無弊,傳於後而可徵,以稱我法祖圖治之意。遂令徐溥、劉健、李東陽為總裁官,參事兼侍講學士程敏、侍讀學士王鰲、侍講學士陳守趾為副總裁,開館編修。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成書,共一百八十捲。全書體例以六部為綱,分述各級行政機構的職掌和事例(獨中官職守不書)。是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資料。後曾於正德、嘉靖、萬歷年間分別重修,共二百二十八捲。
| 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