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国子监生拨历事期的制定
| 事件经过:
明初洪武年间,国子监设六堂课,诸生行积分之法,以八分为率,不及格者仍肆业。又命诸生分习吏事,谓之“历事”,又叫“拨历”,其期以入监之年月为先后,送吏部选用,超异者为显官,平常者为府、州、县六品以下官。后日重进士,日轻监生,渐多淹滞,拨历或至十余年之久。景泰后,乃频减拨历岁月,每年挑选优者,遂有坐监不及一年者,导致监生在监者少而吏部听选者至万人,又不得官。弘治八年(1495)五月,礼部尚书倪岳上言请定制。监生诸司历事一依旧例,必须日月满后方许分拨。于是监生在监稍久,而选人亦不致壅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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