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何乔新致仕
| 事件经过:
何乔新(1427-1502),字廷秀,江西广昌人,景泰五年进士,授南京礼部主事,改刑部主事,历广东司郎中,成化四年(1468)迁福建副使,清理寿宁(今福建)银矿事。迁河南按察使,协助都御史原杰抚谕荆襄南阳流民,迁湖广右布政使,时荆州民苦于徭役,乃按人口多少列为九等,民称便。成化十六年擢右副都御史,巡抚山西,与参将支玉击败鞑靼,进左副都御史,再召拜刑部右侍郎,赈抚山西饥民。弘治初,为万安、刘吉所忌,出为南京刑部尚书,后王恕荐还京任刑部尚书。时刘吉为恶,频兴大狱,乔新力言直之。弘治四年(1491)八月,再因御史邹鲁所诬,乞致仕,孝宗许之。弘治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卒,年七十六。正德中赠太子太保,谥文肃。有《椒邱文集》、《何椒邱集》、《勘处播州事情疏》行世,辑有《百将传续编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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