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罷設西廠
| 事件經過:
汪直、韋瑛用事,官校勢日橫。成化十三年(1477)五月,內閣大學士商輅與萬安、劉詡、劉吉聯合上奏汪直、韋瑛十二罪說:汪直、韋瑛之輩專刑殺,擅作威福,肆虐善良,以致士大夫不安其職,商賈不安於途,庶民不安於業。憲宗見到奏文反而大怒,命司禮監太監懷恩、覃昌、黃高至內閣,傳旨質問商輅等人,追究主使上奏本的人。商輅說這是大傢要為國除害,指出朝臣不論職位高低,有罪都應請準聖旨,才能逮捕審問,而汪直卻擅自逮問三品以上京官並抄沒傢産;大同、宣府均為邊關重鎮,守官不能一刻空缺,汪直擅自逮捕留守大臣;汪直還經常更換皇帝身邊的近侍,所以如果不去汪直,天下就不能安穩。兵部尚書項忠亦倡九卿聯合上奏彈劾汪直,憲宗迫不得已,衹得撤了西廠,宣佈汪直罪行,令其仍歸御馬監,調韋瑛至邊衛,西廠諸旗校調回錦衣衛,天下大悅。西廠雖然撤了,汪直仍然為憲宗所寵任,他伺機對憲宗說,商輅等彈劾的奏疏是司禮監太監黃賜、陳祖生出的主意,憲宗因此把黃賜、陳祖生外放到南京司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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