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京軍逃亡罪例的製定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明代

國君紀年: 明憲宗朱見深成化十二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476年七月9日

終結時間: 1476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事件經過:

  成化十二年(1476)七月初九日,英國公張懋上言說:近來京操官軍屢有逃亡缺班者,因處罰太輕,有越演越烈之熱。乞視景泰年間事例,量其逃亡日月長短,或發邊衛罰操、或發遠邊墩堡哨瞭。事下兵部,兵部上言說:京操官軍承平日久,雖存調集之名而無教練之實,加以工役煩多,侵利辱迫,致使逃亡者日衆。但現在與景泰年間情況下同,邊患稍息,因而立法亦不可太嚴,以使其可以常行。凡缺一班者,仍準近例,罰班半年;兩班不到者,發附近居庸、密雲、山海等關,罰班半年;餘各量其久近,發大同宣府等邊衛。憲宗詔命依允實行。
   中国 關鍵詞: 地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