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周洪謨著《流民說》
| 事件經過:
成化十二年(1476)五月,憲宗詔命左副都御史原傑前往荊襄等處撫治流民。右都御史李賓乃將國子監祭酒周洪謨所著《流民說》呈給憲宗。其說曰:東晉時,鬆滋之民流至荊州,乃設置鬆滋縣荊江之南,陝西雍州民流聚至襄陽,乃設置南雍州於襄水之側。其後鬆滋隸於荊州,南雍並於襄陽,迄今千載,百姓相安。今荊襄山𠔌曠遠,民遭水旱而不能得到賑恤,則轉徒於荊襄之勢必不能禁。不如因而撫定,在其地置官吏,編裏甲,寬徭役,則流民皆可為齊民。驅逐之法誠不可取。憲宗準奏。其後,原傑在荊襄地區設置府縣,為明廷一大患的流民問題方得以暫時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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