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周洪谟著《流民说》
| 事件经过:
成化十二年(1476)五月,宪宗诏命左副都御史原杰前往荆襄等处抚治流民。右都御史李宾乃将国子监祭酒周洪谟所著《流民说》呈给宪宗。其说曰:东晋时,松滋之民流至荆州,乃设置松滋县荆江之南,陕西雍州民流聚至襄阳,乃设置南雍州于襄水之侧。其后松滋隶于荆州,南雍并于襄阳,迄今千载,百姓相安。今荆襄山谷旷远,民遭水旱而不能得到赈恤,则转徒于荆襄之势必不能禁。不如因而抚定,在其地置官吏,编里甲,宽徭役,则流民皆可为齐民。驱逐之法诚不可取。宪宗准奏。其后,原杰在荆襄地区设置府县,为明廷一大患的流民问题方得以暂时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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