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憲宗詔令區處邊夷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明代

國君紀年: 明憲宗朱見深成化十一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475年五月

終結時間: 1475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事件經過:

  成化十一年(1475)五月,憲宗采納巡撫甘肅都御史朱英奏言,詔令兵部會議,區處邊夷:一、移土著以除禍根,將甘州等處久住夷人遷徙河南、陝西。二,安流離以消後患,將哈密流亡者移入內地給田給糧,待其國復後遣返。三,簡貢使以省邊儲,土魯番等國進貢時不許夾帶別部夷人。四,補官長以統操練,宜於邊將中推選六七員分撥把總管操。五,補官馬以備徵操,宜從太僕寺收江南馬價內支銀八千兩至甘涼(今甘肅張掖)、肅州(今甘肅酒泉)收買。六,分內外以防姦細,將肅州已廢夷館重為繕治,遣官設驛,以待進貢之夷。七,謹烽堠以傳聲息,於要地擇有山有水之處增築墩臺遣軍哨守,使烽煙相連,以備來犯之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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