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李秉致仕
| 事件經過:
李秉(?-1489),字執中,山東曹縣人,正統元年(1436)進士,授延平推官,遷都察院經歷,尋改戶部主事。宣府屯田為豪強所占,秉往視,歸田於民,兩淮????課有弊,秉往覆搜出偽印,使冤者得白。景泰元年(1450)進郎中,景泰二年擢為右僉都御史兼參贊軍務督餉宣府,鼓勵屯作,庫儲充裕。景泰三年兼理巡撫事並提督軍務,大力整飭邊備,所上奏章多被采納。天順初,因罷巡撫之官改督江南糧儲,未幾會廷議復設巡撫,乃巡撫大同,後英宗斥其專權而被削官為民,居傢三年被起復故官。憲宗立,進右副都御史,未幾召拜左都御史,成化二年(1466)奏詔整飭大邊備。成化三年,命為總督與武清趙輔分五路出塞徵討建州女真,大捷而歸,加太子少保。同年鼕擢為吏部尚書,銳意整頓吏治,斥退平庸貪暴及年老之官,因而得罪衆臣。成化五年正月二十一日,憲宗令其致仕,革太子少保。時天下學子會試於京,皆為李秉鳴冤。居傢二十年,多人薦其復,不為所動,弘治二年(1489)五月卒,贈太子太保,謚襄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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