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清理两淮盐法

国度: 中国  

朝代: 明代

国君纪年: 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四年

事件类型: 热门

开端时间: 1468年2月17日

终结时间: 1468年  

地点: 中国

事件经过:

  成化四年(1468)二月十七日,宪宗敕户部诸臣说,边卫粮草不敷使用,皆因盐法废弛,弊出多端所致,今后内外官员之家不许占中盐引,侵夺商利,亏损诸边,其两淮等处盐法,今遣太监王允中、佥都御史高明前往整治,户部须将兴利革弊之事逐一斟酌以闻。于是户部奏清清理之法:一、京城内外官员不许占中盐引。二、各缺粮草之处不许予开盐课。三,辽东各仓开中盐课中未纳者限六个月完成。四,两淮盐课利大,所以人多趋之,请存成化三年(1467)盐课,待充边备。五,请照整理两淮盐例清理两浙、山东、长芦(今河北沧州)盐法。六,令盐课司官吏不得作弊受贿。七,不许官豪之家占据贫穷之户之盐课。八,灶丁剪办正课之余盐一律照例送官,不许走私。九,淮浙盐场有上中下项,以分拨起讼,令所司搭派,恐年久复有前弊,请盐法官及巡盐御史查禁。十,河东岁额盐课三十四万四千引,可得银十七万余两,但其盐为蒲解等州县(今山西永济运城一带)人及流民窃取,以致私盐盛行,官盐价贱,宜力行缉捕。宪宗命揭榜示众,两浙山东长芦等地俟两淮事毕再行清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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