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婁芳上言民生事宜
| 事件經過:
成化二年(1466)四月初四日,巡按河南監察御史婁芳陳言五事:一、廣儲蓄,乞令河南所屬三年六年考滿官免其赴部,於缺糧倉分納米以備賑濟。二、息科徵,按派祭祀牛犢八十雙,黃蠟果品一萬七千八百餘斤,乞候秋成之日買解。三、薄賦斂,乞敕該部將各王府祿米行令開封等府官倉收貯,近季開支,免緻王府人員擾害百姓。四、審戶口,河南、徐州、淮安等處因災而鬻男賣女者甚多,有的甚至被番僧帶出境外,乞贖還原籍。另備種子牛具給予耕種。五、減轉運。河南成化元年(1465)兌運糧二十五萬石,運費高昂。乞量為存留本處糧倉。憲宗令戶部施行。
| 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