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分俸例的更定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明代

國君紀年: 明英宗朱祁鎮天順八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464年十二月25日

終結時間: 1464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事件經過:

  原規定在京文職五品以上、六品以下,支十分之四、十分之三本色米,每年於南京關給。後有分俸於原籍,既分本色十分之二、十分之一,又於南京冒支原數。十分混亂。於是,戶部於天順八年(1464)十二月二十五日奏請,欲分俸原籍者全分之,不復於南京支給。憲宗準行,且著為令。
   中国 關鍵詞: 地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