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科考徇私論爭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明代

國君紀年: 明代宗朱祁鈺景泰七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456年八月28日

終結時間: 1456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事件經過:

  景泰七年(1456)順天鄉試,翰林劉儼、黃諫為考官。榜揭,大學士陳循之子陳瑛、王文子王倫皆不中。八月二十八日,陳循等以私憾構訐劉儼等,劾其校閱不公,請如洪武間治劉三吾等罪之並重新開科考試例,欲藉此置其於死地。景帝詔命禮部會同大學士高𠔌復閱。取已考中之徐泰等,有優於瑛、倫者,有相等者,亦有不及者,惟第六名林挺硃捲無評語,亦無私弊,應以疏忽論處。高𠔌對景帝奏陳:大臣子弟與寒士奔進已不可取,況且他們又不安於義命,竟然欲藉此加罪於考官?景帝欲兩全。九月,賜瑛、倫為舉人,準來年一體會試。已中之舉人惟黜林挺,其他均不再議。於是六科給事中請論陳循、王文之罪。張寧上疏謂:宋朝範質為相,其從子求奏遷秩,範質作詩戒之,以此比之陳循、王文,賢不肖何如?況應試者千八百餘人,而中式者一百三十五人。倘一概援例幹進,豈不敗壞科舉之製?請治陳循、王文之罪,仍將陳瑛、王倫照不中發回原籍。這時高𠔌亦請致仕,景帝慰留,仍原宥陳循等而不問其罪。王文本來為高𠔌引薦,自從入閣後,卻與陳循黨比。高𠔌持正不阿,多次為陳循、王文所排擠。由此閣臣之間益不相協,朝政不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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