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生員納米可入國子監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明代

國君紀年: 明代宗朱祁鈺景泰四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453年四月22日

終結時間: 1453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事件經過:

  景泰四年(1453)四月二十二日,禮部右侍郎兼左春坊左庶子鄒幹等奏:臨清縣學生員伍銘等願納米八百石,乞入監讀書。今山東等處正缺糧儲,乞允其請,以濟倉儲,為權宜之計。景帝允準。並詔令全國各布政司及直隸知府州縣學生員,有能出米八百石至徐州、東昌、臨清以振災民者,許入國子監讀書。後減至五百石,又減至三百石。禮部尚書鬍氵熒等言權宜之製,有傷士風。不久遂罷。至此,納粟之例開,雖不久廢止,但以後或遇歲荒,或遇邊警,或大興土木,動輒援引前例行之。軍民子弟,亦得援生員例入監,謂“民生”,亦謂之“俊秀”,有人竟稱之“例監”,而監生的社會地位亦漸輕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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