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復設稅課司局
| 事件經過:
正統初年,英宗詔令凡京城內外所收商稅,俱遵守洪武時期之舊額,不得藉口鈔法妄增。不久,兵部尚書於謙奏言,以各處稅課司局收鈔數少,官員曠職,虛費俸祿,請凡歲辦課鈔不及三萬貫者悉罷。於是革罷直省稅課司局,令有司代徵商稅;罷濟寧、徐州及南京上新河船料鈔,移漷縣稅關於河西務;船料稅當輸六十貫者減為二十貫,商民稱便。正統十一年(1446)七月初七日,戶部尚書王佐以軍旅四出,所費浩大,庫藏空虛,乃請置彰義門官房,收商稅課鈔。又復設直省稅課司官。令天下稅課司局,徵稅一萬五千貫以上者,俱請復設稅課司官。於是徵榷漸繁,商民不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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