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港英當局頒布船舶法令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清代

國君紀年: 清文宗鹹豐五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855年二月

終結時間: 1855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事件經過:

  鹹豐五年(1855)二月,香港英國當局為擴大對華走私貿易,特別是為便於鴉片走私和拐賣人口,竟無視中國主權,違反中英《虎門條約》規定,擅自頒行《香港一八五五年第四號法令》,宣佈中國船衹可以在香港辦理英籍登記,從而取得懸挂英國國旗、受英國保護的權益。這一法令嚴重損害了中國水上治安,破壞了中國主權。致使一批中國不法船主在英國庇護下,公然違法走私,掠賣人口,直至進行海盜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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