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武學規製的製定
| 事件經過:
正統六年(1441)七月初八日,定武學規製:選都督以下材器優秀、傢道相稱子弟一百四十人,與前選幼官一百人,均分六齋肆業。其所選幼官,若有選除襲替則依舊選補。堂稱明倫堂;六齋分別稱居仁、由義、崇禮、弘智、惇信、勸忠。讀《小學》、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、《大學》、《武經》等。每日授不過二百字,(有志者不拘此限)必須熟讀,三日一溫習,就所讀之書取一節,講說大義,使之通曉。春夏秋月每日辰時初刻入學,至未時末散;鼕月申時散。幼官子弟日寫仿紙一張,以百字為度。幼官子弟有事請假,依限赴學。置記過薄,都指揮等官有學規,學官訓飭,不從者明書其過,三次不改,具呈總兵官處,隨宜懲戒;幼官子弟有犯,量情責罰。提督御史如時稽考毋緻廢弛。教官、幼官、武職子彈,廩膳,每人月給食米三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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