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武学规制的制定
| 事件经过:
正统六年(1441)七月初八日,定武学规制:选都督以下材器优秀、家道相称子弟一百四十人,与前选幼官一百人,均分六斋肆业。其所选幼官,若有选除袭替则依旧选补。堂称明伦堂;六斋分别称居仁、由义、崇礼、弘智、惇信、劝忠。读《小学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大学》、《武经》等。每日授不过二百字,(有志者不拘此限)必须熟读,三日一温习,就所读之书取一节,讲说大义,使之通晓。春夏秋月每日辰时初刻入学,至未时末散;冬月申时散。幼官子弟日写仿纸一张,以百字为度。幼官子弟有事请假,依限赴学。置记过薄,都指挥等官有学规,学官训饬,不从者明书其过,三次不改,具呈总兵官处,随宜惩戒;幼官子弟有犯,量情责罚。提督御史如时稽考毋致废弛。教官、幼官、武职子弹,廪膳,每人月给食米三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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