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遣官修備荒之政
| 事件經過:
閣臣楊士奇等建言:自古聖賢的君主,皆有預備之政。我太祖高皇帝惓惓以生民為心,設置倉庫,囤積糧食,以備旱澇之災,有成法可依。其後有司則不能修舉,每遇兇荒,人民流徒他鄉。請敕諭戶部移文地方諸司,舉行洪武舊典,其有隳廢者,任聽風憲官糾舉。英宗嘉納其言,遂於正統五年(1440)七月初一日,命行在刑部右侍郎何文淵等分行天下,修備荒政。其時,太皇太後張氏專以養民為首務,每遇水旱,賑濟之費動輒以億萬計,蠲免的災糧有時達數百萬石,閭閻安樂,百姓雖遇災年而不為所害。其後不久,王振用事,一反正統初年之政,惟蠲租賑荒,尚仍之不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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