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中美《天津条约》签订
| 事件经过:
咸丰八年(1858)五月初八日,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利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攻陷大沽,进逼天津、北京之际,以“调停”为名,迫使清钦差大臣大学士桂良、吏部尚书花沙纳于天津海光寺与之签订不平等的中美《天津条约》。共三十款。主要内容包括:清政府倘准许其它国家公使驻京,应准美国一律照办;增开潮州(后改汕头)、台湾(台南)为通商口岸;耶稣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;美国在华享有领事裁判权;清政府给予其它国家的特权,“无论关涉船只海面、通商贸易、政事交往等事情”,美国得以“一体均沾”。次年七月十八日,美国公使与清政府代表在天津北塘互换了《天津条约》批准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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