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嚴逃民不復業之禁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明代

國君紀年: 明英宗朱祁鎮正統元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436年二月10日

終結時間: 1436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事件經過:

  明朝初年以來的逃民問題益見嚴重。朝廷雖多次詔逃民復業,厚加優恤,而逃民仍流散隱匿於鄰境州縣閑住。間或有復業人戶,官府又不善加撫恤,被人擾害,於是逃亡如故。流民問題較為嚴重的河南等布政司右參議邢旭等官屢以為言。正統元年(1436)二月初十日,行在戶部請謁榜曉諭督令逃民復業,其親管州縣給帖開寫應免稅糧、差役,並勿令軍民糧裏人等逼取私債及陪納過稅糧等等,有違犯的,聽其持帖告官;不復業的,如律治罪。若有逃久附籍應辦糧差的,審復無礙存留。令在京、在外官員軍民之傢,書揭於門壁,不得隱藏逃戶。令巡撫、巡按等官,比較復業人戶,按季報告有司,怠慢者悉聽究治。英宗批準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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