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《資政新篇》刊行
| 事件經過:
鹹豐九年(1859),太平天國刊行《資政新篇》。該年三月,洪秀全族弟洪仁玕到達天京,被任為軍師,封幹王,總理朝政,成為太平天國後期主要領導人。洪仁玕根據自己近幾年在香港、上海等地學到的西方政治、經濟、文化知識,結合太平天國部分實際問題,寫成《資政新篇》一文,共六千多字,呈送洪秀全以資藉鑒。經洪秀全批準正式刊刻頒行。洪仁玕認為,治國必先立政,立政關鍵在於“設法”、“用人”兩條。在用人方面,作者着重強調應“禁朋黨之弊”。設法則從“風風類”、“法法類”、“刑刑類”三個方面進行論述。“風風類”主要為民衆教育內容,提倡敦厚風俗,革除腐敗風氣。“刑刑類”主要論述新的刑法制度,如狀況待輕犯、恩威並用,廢除酷刑等。“法法類”為全文的重心,主要闡述政策、制度。文中公開提倡學習西方資本主義制度和先進科學技術,並嚮人們介紹了一些西方國傢的情況。稱英國為當時“最強之邦”,原因是“法狀況”;美國也是“禮儀富足”;俄羅斯遣其長子偽裝凡民到佛蘭西學習邦法及火船技藝,回國後“大興政教”(指彼得一世事),百餘年來聲威日著;而日本也因與美國通商,得各項技藝以為法則,“將來亦必出於巧焉”。根據以上經驗,洪仁玕提出一套興利除弊方案。興利又分政治、經濟兩方面。其中政治四項:一、加強中央集權,“自大至小,由上而下,權歸於一”。二、普設鄉官、鄉兵。三、各省設置獨立的“新聞官”,辦報紙。四、設醫院、學校等。經濟六項:一、興車馬之利、造火車、輪船、修築道路,發展近代交通。二、建立郵政事業。三、開採金、銀、銅、鐵、錫等礦,製????,並準民間招工開採。四、興修水利。五、奬勵技術發明。“有能造精奇利便者,準其自售,他人仿造,罪而罰之。六、開辦銀行和保險事業。除弊六項:一、禁止私門請謁,杜絶賣官鬻爵。二、反對傳統迷信,查禁廟宇寺觀,焚去一切惑民之說。三、嚴禁貪污。四、禁止遊手好閑,不務正業。五、禁止炊酒及一切生熟黃煙、鴉片。六、禁止買賣人口、使用奴婢、溺嬰等。《資政新篇》是近代中國第一部較為完整的資本主義建設方案,但因其對當時社會的主要矛盾――農民與地主階級的矛盾衹字未提,也未涉及如何廢除封建土地制度這一發展資本主義的必要前提,所以儘管洪秀全在上面批了許多“是”、“甚是”,並稱為綱領性文件予以公開頒行,卻對太平天國革命幾乎未起任何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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