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遣官督陕西屯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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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参政陈瑛奏陈:宁夏、甘肃的田地可以引水灌溉,虽然遇天旱也有收获。但两处肥沃土地皆被镇守官及各卫豪强霸占,全不向官府报告、交粮。偶尔有报告的,也只是实际数字的十分之一。而那些贫瘠的土地则分为屯田的军卒。以致屯粮亏欠,兵士饥饿困苦,而官员豪强则日益恣横。并且陕西各卫所的军士是二、三成负责守城,七、八成屯田。以七、八个人耕作来养活二、三个人,是不应该出现供应不足的现象,而各卫往往缺粮,有司疲于运输补给。大概这是由于各卫官员及负责屯田的官员各自损公肥私,凡是屯田军士被派往别处,就不再拨补,除去其名,而占据其土地。请朝廷派官巡视,治其侵占土地、欺骗朝廷的罪行。宣宗同意陈瑛建议,于宣德六年(1431)二月初二日派工部右侍郎罗汝敬赴陕西督办屯田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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