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遣官督陝西屯田
| 事件經過:
陝西參政陳瑛奏陳:寧夏、甘肅的田地可以引水灌溉,雖然遇天旱也有收穫。但兩處肥沃土地皆被鎮守官及各衛豪強霸占,全不嚮官府報告、交糧。偶爾有報告的,也衹是實際數字的十分之一。而那些貧瘠的土地則分為屯田的軍卒。以致屯糧虧欠,兵士饑餓困苦,而官員豪強則日益恣橫。並且陝西各衛所的軍士是二、三成負責守城,七、八成屯田。以七、八個人耕作來養活二、三個人,是不應該出現供應不足的現象,而各衛往往缺糧,有司疲於運輸補給。大概這是由於各衛官員及負責屯田的官員各自損公肥私,凡是屯田軍士被派往別處,就不再撥補,除去其名,而占據其土地。請朝廷派官巡視,治其侵占土地、欺騙朝廷的罪行。宣宗同意陳瑛建議,於宣德六年(1431)二月初二日派工部右侍郎羅汝敬赴陝西督辦屯田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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