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外国公使驻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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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经过:
咸丰十一年至同治元年(1861-1862),英、法、美、俄等国驻华公使根据《北京条约》规定,相继入驻北京,在东交民巷一带设立第一批公使馆。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间互换使团本为正常之事,但因当时的清朝是半殖民地国家,外国侵略者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公使驻京的权力,却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。其目的和作用,用美国公使伯驾的话来说,就是为了更好的“驾驭”中国政府,来到它的身边,使它“变得驯顺多了”。因此,外国公使在北京自居征服者地位,以不平等条约为护身符,对清政府进行外交讹诈,扩大其在华侵略特权,干涉中国内政。光绪二十六年(1900)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后,更公开划定使馆界,驻兵防守,禁止中国人在使馆界内居住、通过,中国政府不能在界内行使主权,并于使馆界四周修筑高墙,设置炮位、枪眼,俨然成了北京城内侵略者的兵营和“国中之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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