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虞谦逝世
| 事件经过:
虞谦(1366-1427),字伯益,金坛(今属江苏)人。洪武二十八年(1395)由国子生擢刑部郎中,出知杭州府。建文请限僧道田,每人不过十亩,其余均给贫民。此建议被采纳。永乐初召为大理寺左少卿。天津卫粮仓火灾,焚粮数十万石。御史谓主典者盗粮后,便纵火灭迹。逮治近八百人,应死者百人。虞谦言其滥,得减。永乐七年(1409),成祖北巡,皇太子奏虞谦为右副都御史。九年督两浙、苏、松诸府粮、输南、北京及徐州、淮安。富民赂有司,多得近地,而贫民多远运。于是虞谦建议分为四等:富民而粮最轻者运北京;次轻者运徐州;又次者运南京、淮安;贫民而粮重存留本郡县仓。仁宗嗣位,尤慎刑狱而严大理之选。时大理寺卿缺,遂改虞谦为卿。曾应诏上言七事,皆切中时弊。宣德二年(1427)三月二十四日卒于官,年六十二。虞谦美仪观,风采凝重,工诗画,自负才望。有《玉雪斋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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