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革奕訢議政王職
| 事件經過:
同治四年(1865)三月初七日,恭親王奕訢被革職。先是,奕訢因支持慈禧太後發動北京政變,垂簾聽政,受封議政王,軍機大臣。奕訢利用自己的親貴身份把持朝政,逐漸引起慈禧太後猜忌,矛盾日深。同治四年三月初六日,慈禧責備奕訢議政盡用漢人,奕訢不以為然,雙方發生爭執。次日,慈禧親筆詔書,責奕訢驕盈溺職務,召對不檢,罷直軍機、議政。後經王公大臣九卿科道等公奏:“恭親王咎由自取,尚可錄用”。慈禧遂命其仍在內廷行走,並總管總理衙門。四月十四日,恢復奕訢軍機大臣職務,不復議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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