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黃驥上疏嚴貢省事
| 事件經過:
永樂二十二年(1424)十二月,禮科給事中黃驥因為曾經三次出使西域,於是上疏言:西域的貢使,多是商人假托的。無賴小人,加入其隨從行列,乘機役使他人,運貢物到京師,得到優厚的賞賜。番人慕利,月月入貢,以致於百姓失業,妨害農耕。待其貢使返回時,運送所帶貨物的車輛達一百多,丁男不足,就役使婦女。而且侮辱驛官,鞭打夫隸,無人敢與之對抗。請敕諭陝西行都司,衹有哈密諸國王遺使入貢的,纔准許其來京,且衹準正、副使可以乘驛馬,陝西民力大概可稍微緩解一些。至於西域所産,衹有馬匹是邊關確實需要的,應就近交給甘肅軍士,其它如磵砂、梧桐、鹼之類,皆無益國用,請一切不要接受。這樣,則來入貢的人自然就稀少,浮費更加節省。仁宗嘉納之,並令立即商議實行。
| 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