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天津教案發生
| 事件經過:
鹹豐十年(1860)《北京條約》簽訂後,法國天主教傳教士在天津望海樓設立教堂,搜羅爪牙,拐騙人口,強占民田,激起民憤。同治九年(1870)五月,教堂附設的育嬰堂死去嬰孩三、四十人,同時,拐騙幼童的事情不斷發生。五月二十三日,數千民衆激於義憤,前往教堂抗議,要求懲辦兇手。法國駐天津領事豐大業(VictorFontanierHenri)要求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派兵鎮壓。因崇厚衹派去幾名官弁,豐大業感到不滿,於是又闖入崇厚衙門開槍恫嚇,並搗毀衙門器物。歸途中遇上天津知縣劉傑,又開槍打死劉傑的隨從高升。豐大業的秘書西蒙(Simon)也鳴槍威脅。民衆怒不可遏,當場將豐大業及西蒙打死,接着鳴鑼聚衆,焚毀法國教堂、育嬰堂、領事署及英、美教堂,打死外國教士、商人二十人。事件發生後,法、英、美、俄、德、比、西等七國聯銜嚮清政府提出抗議,並調集軍艦到天津、煙臺一帶示威。清政府派直隸總督曾國藩赴天津“查辦”,又派李鴻章會同辦理。曾、李屈服於侵略者的壓力,判處民衆二十人死刑,緩刑四人,二十五人充軍,天津知府、知縣也被革職遣戍,嚮外國賠款四十九萬兩,並派崇厚為欽差大臣赴法國賠禮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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