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中国电报总局成立
| 中国电报总局成立
事件经过:
光绪六年(1880)八月中旬,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奏准筹设津沪电报线时,在天津成立官办的津沪电报总局,委派盛宣怀为总办。光绪七年(1881)十一月津沪线完工前,正式命名为中国电报总局。津沪电线通报后,经营四个月,亏损甚大。自光绪八年(1882)三月初一日起,改为官督商办,招股集资,分年缴还官办本银(湘平银十七万八千七百余两),听其自取报资,以充经费。盛宣怀、郑观应、经元善、谢家福、王荣和等集股湘平银八万两,是其创办资本。(1882)十二月,李鸿章奏设苏浙闽粤电线,光绪九年(1883)六月,两江总督左宗棠奏设江宁至汉口的长江电线,均准由中国电报总局办理,于光绪十年(1884)建成;同时扩大招股,两年后资本合计八十万元。光绪十年(1884)春,总局由天津移至上海,一方面与外商公司交涉折冲电报利权事宜,另一方面统筹各路电线的架设,陆续建成干线多条,如广东广西线、江西广东线、直隶陕西线、湖北四川线以及北京恰克图线等。又协助官府架设官线若干条。商线官线遍布各省,殊方万里,呼吸可通。还帮助邻邦朝鲜兴建电线二千余里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,商线共计四万一千四百一十七里,占全部电报线的百分之四五点五六。光绪二十年(1894)开始,盈利显著增加,一部分转化为资本,光绪二十五年(1899)资本总额达二百二十万元。每年除照章支付股东官利一分外,发放红利数厘至一分不等,成为众所歆羡的投资对象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十一月,北洋大臣袁世凯奏准电报收归官办。十二月(1903),清廷派袁世凯为督办电政大臣,吴重熹(直隶布政使)为驻沪会办大臣,饬将电局收回,认真办理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三月初一日,吴重熹在沪接办各省电报商局,厘订章程八条,令各分局遵办。光绪三十三年三月(1907),邮传部奏派杨文骏(前署广东臬司,雷琼道)督办电政;次月改中国电报总局为上海电政局。光绪三十四年五月(1908),邮传部尚书陈壁奏请由部备款收赎商股,在确定每股(票面为一百元)赎价问题上,官商双方争执不下,发生了一次“电股风潮”。邮传部初定每股给价一百五十元,加上年息洋二十元,计一百七十元。后加价十元作为优待。股商根据上年帐略,实存资产五百二十八万余元,每股应分二百四十元。郑观应主张公估,则资产总值肯定超过帐面金额,每股价值当在二百四十元以上。有的股商提出,照上年及近期的股票市价每股二百元作为赎价。均未被邮传部采纳。最后仍以邮传部所定每股一百八十元收赎,于八月基本办理结束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,上海电政局移至北京,为电政总局;原上海电政局改称上海电报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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