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中國電報總局成立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清代

國君紀年: 清德宗光緒六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880年八月

終結時間: 1880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中国电报总局成立
事件經過:

  光緒六年(1880)八月中旬,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奏準籌設津滬電報綫時,在天津成立官辦的津滬電報總局,委派盛宣懷為總辦。光緒七年(1881)十一月津滬綫完工前,正式命名為中國電報總局。津滬電綫通報後,經營四個月,虧損甚大。自光緒八年(1882)三月初一日起,改為官督商辦,招股集資,分年繳還官辦本銀(湘平銀十七萬八千七百餘兩),聽其自取報資,以充經費。盛宣懷、鄭觀應、經元善、謝傢福、王榮和等集股湘平銀八萬兩,是其創辦資本。(1882)十二月,李鴻章奏設蘇浙閩粵電綫,光緒九年(1883)六月,兩江總督左宗棠奏設江寧至漢口的長江電綫,均準由中國電報總局辦理,於光緒十年(1884)建成;同時擴大招股,兩年後資本合計八十萬元。光緒十年(1884)春,總局由天津移至上海,一方面與外商公司交涉折衝電報利權事宜,另一方面統籌各路電綫的架設,陸續建成幹綫多條,如廣東廣西綫、江西廣東綫、直隸陝西綫、湖北四川綫以及北京恰剋圖綫等。又協助官府架設官綫若幹條。商綫官綫遍布各省,殊方萬裏,呼吸可通。還幫助鄰邦朝鮮興建電綫二千餘裏。光緒三十四年(1908),商綫共計四萬一千四百一十七裏,占全部電報綫的百分之四五點五六。光緒二十年(1894)開始,盈利顯著增加,一部分轉化為資本,光緒二十五年(1899)資本總額達二百二十萬元。每年除照章支付股東官利一分外,發放紅利數釐至一分不等,成為衆所歆羨的投資對象。光緒二十八年(1902)十一月,北洋大臣袁世凱奏準電報收歸官辦。十二月(1903),清廷派袁世凱為督辦電政大臣,吳重熹(直隸布政使)為駐滬會辦大臣,飭將電局收回,認真辦理。光緒二十九年(1903)三月初一日,吳重熹在滬接辦各省電報商局,釐訂章程八條,令各分局遵辦。光緒三十三年三月(1907),郵傳部奏派楊文駿(前署廣東臬司,雷瓊道)督辦電政;次月改中國電報總局為上海電政局。光緒三十四年五月(1908),郵傳部尚書陳壁奏請由部備款收贖商股,在確定每股(票面為一百元)贖價問題上,官商雙方爭執不下,發生了一次“電股風潮”。郵傳部初定每股給價一百五十元,加上年息洋二十元,計一百七十元。後加價十元作為優待。股商根據上年帳略,實存資産五百二十八萬餘元,每股應分二百四十元。鄭觀應主張公估,則資産總值肯定超過帳面金額,每股價值當在二百四十元以上。有的股商提出,照上年及近期的股票市價每股二百元作為贖價。均未被郵傳部采納。最後仍以郵傳部所定每股一百八十元收贖,於八月基本辦理結束。宣統三年(1911)四月,上海電政局移至北京,為電政總局;原上海電政局改稱上海電報分局。
   中国 關鍵詞: 地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