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任亨泰贬官
| 事件经过:
任亨泰,生卒不详,字古雍,湖广襄阳人。洪武二十一年进士,宠遇特隆,建状元坊以旌,授翰林院编修,迁少詹事兼编修。洪武二十七年(1394)五月擢礼部尚书。其时,有日照民江伯儿以母病杀其三岁子祀岱岳,有司奏报。朱元璋怒其灭绝伦理,杖一百,戍海南,因命亨泰定旌表孝行事例。亨奏议曰:“人子事亲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有疾则谨其医药。卧冰割股,事非恒经;割股不已,至于割肝;割肝不已,至于杀子。违道伤生,莫此为甚。堕宗绝祀,尤不孝之大者,宜严行戒谕。倘愚昧无知,亦听其所为,不在旌表之列。”得到元璋批准。后又议秦王丧礼、世子袭爵之礼,奉命出使安南,述朝廷用兵之故以抚慰。洪武二十九年二月初六日还京,以在南安南私市蛮人为仆,降监察御史。不久,思明土官与安南争界,词复连亨泰,因以免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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