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《皇明祖训》的颁布

国度: 中国  

朝代: 明代

国君纪年: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二十八年

事件类型: 热门

开端时间: 1395年4月19日

终结时间: 1395年  

地点: 中国

事件经过:

  洪武二年(1369)四月,朱元璋令陶凯等编《祖训录》,亲自作序,命大书揭于右顺门之西庑,随时修改。后重加更定,七易其稿,于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十九日编定,名《皇明祖训》,颁布于内外文武诸司。朱元璋再为之作序,备述其创业之艰苦,以及寄予生长深宫之主的厚望。《皇明祖训》首列朱元璋序,下列祖训首章、持守、严祭祀、谨出入、慎国政、礼仪、法律、内令、内官、职制、兵卫、营缮、供用等目。朱元璋在颁布《皇明祖训》时敕谕礼部臣说:“自古国家,建立法制,皆在始受命之君。以后子孙不过遵守成法,以安天下。盖创业之君,起自侧微,备历世故艰难,周之人情善恶。后世守成之君,生长深宫,未谙世故;山林初出之士,自矜己长。至有奸贼之臣,徇权利,作聪明,上不能察而信任之,变更祖法,以败乱国家,贻害天下。故日夜精思,立法垂后,永为不刊之典。”即位以来,劳神焦思,定立法制,革胡元弊政,至于开导后世,复为《祖训》一编,立为家法,俾子孙世世守之。你们以朕训颁行天下诸司,使知朕立法垂后之意,永为遵守。后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,即以奸臣论无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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