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都司與王府護衛之禁
| 事件經過:
洪武二十五年(1392)九月三十日,朱元璋敕諭都司官軍與王府護衛軍,不得擅自往來。他對右軍都督府臣說:“近聞陝西都司遣兵常隨秦王出入。蓋王府置護衛,又設都司,正為彼此防閑。都司乃朝廷方面,凡奉敕調兵,不啓王知,不得輒行;有王令旨,而無朝命,亦不許擅發;有如密旨不令王知,亦須詳審復奏而行,此國傢體統如此。今秦府未給護衛,但令以兵五百暫為護從,而都司乃敢增兵至千人,其罪不可赦!我以其皆為舊臣,過去常有勞於國,且不置之法。你們都督府遣人諭告,今後再有違令的,治如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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