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vents: 盗官粮案的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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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武十八年(1385)三月二十八日,朱元璋怀疑北平二司官吏李或、赵德全等与户部侍郎郭桓、封(胡)益、王道亨等互为奸利,通同贪污,敕法司拷讯,坐盗官粮七百余万石,于是兴大狱。史称坐盗官粮案,又称郭桓贪污案。词连礼部尚书赵瑁、刑部尚书王惠迪、兵部侍郎王志、工部侍郎麦至德,举部伏诛。株累天下官吏、系狱拟罪的数万人,直省诸司皆不能免。追赃时又波及到全国各地的一批地主富户,核赃所寄借遍天下,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。诏奸吏永不赦。一时怨声载道。御史余敏、丁廷举等上疏奏报民情,朱元璋亲手诏列郭桓等罪状。余敏等又奏:郭桓妄指,皆法司令供招,遂成冤狱。朱元璋叹道:“我令有司除奸,怎么又生奸扰民呢广便一面将郭桓罪恶榜示天下,一方面论右审刑吴庸等极刑,借以平息人们的怨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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