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《大統歷法通軌》的編纂
| 《大统历法通轨》的编纂 《大统历法通轨》的编纂
事件經過:
洪武十七年(1384)閏十月二十二日,欽天監刻漏博士元統上言:“歷法隨時修改,方可應用。今歷名為大統,而積分猶踵《授時歷》之時。《授時歷》以至元辛巳為歷元,迄今甲子,積一百零四年,推歷法得三億七千六百一十九萬七百七十五分。以七十年而差一度大約統計,每年應差一分五十秒。辛已至今,年數漸盈,漸差天度,擬合修改。臣今以洪武甲子歲前鼕至為大統歷元,推衍得《授時歷》辛巳閏準分二十萬二千五十分,洪武甲子閏準分一十八萬二千七十分一十八秒。《授時歷》辛巳氣準分五十五萬六百分,洪武甲子氣準分五十五萬三百七十五分。《授時歷》辛巳轉準分一十三萬二百五分,洪武甲子轉準分二十萬九千六百九十分。《授時歷》辛巳交準分二十六萬三百八十八分,洪武甲子交準分一十一萬五千一百五分八秒。而七政運行,有遲速、逆順、伏見之不齊,其理深奧,未易推演。請召郭伯玉,一起編纂。”朱元璋同意。不久,擢元統為欽天監令。元統與郭伯玉等,取《授時歷》,去其歲實消長之說,析其條例,得四捲,以洪武十七年甲子為歷元。朱元璋賜名《大統歷法通軌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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