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錦衣衛的改立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明代

國君紀年: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五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382年四月16日

終結時間: 1382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事件經過:

  朱元璋初置拱衛司,秩正七品,管領校尉,屬都督府。後改拱衛指揮使司,秩正三品。不久,又改為都尉司。洪武三年(1370)改為親軍都尉府,管左、右、中、前、後五衛軍士,而設儀司隸其下。洪武四年定儀司為正五品,設大使一人、副使二人。洪武十五年四月十六日,罷儀司,改立錦衣衛,秩從三品。親軍指揮使司,設指揮使一人,統將軍、力士、校尉等官卒一千五百餘人。錦衣衛掌侍衛、緝捕、刑獄之事。其屬有禦椅、扇手、擎蓋、幡幢、斧鉞、輿、馴馬七司,秩皆正六品。設經歷司,掌文移出入;鎮撫司,掌本衛刑名,兼理軍匠。洪武十七年改錦衣衛指揮使為正三品。洪武二十年正月,因有罪官民,多不盡由三法司,其重者輒令收係錦衣衛獄。治獄之人多非法凌虐,朱元璋令焚刑具,出係囚,送刑部審理,詔內外獄皆歸三法司,罷錦衣獄。成祖時復置,增北鎮撫司,專治詔獄。成化年間,刻獄印賜給,獄成得以專門送達。不關白錦衣衛,錦衣衛官亦不得幹預。而以舊設為南鎮撫司,專理軍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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