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冠縣教案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清代

國君紀年: 清德宗光緒二十四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日期: 1898年  

地點: 冠縣

上層事件: 義和團運動

事件經過:

  山東冠縣義和拳首舉義旗
  鹹豐年間,山東東昌府冠縣梨園屯士紳曾公捐義學坡地38畝,並在義學堂後面修建玉皇廟一座,後毀於兵燹。同治八年(1869),村中天主教民分配義學公産,將分得的3畝多宅地轉讓給法國傳教士梁宗明。同治十二年,梁宗明在宅地上拆毀廟宇修建天主教堂,引起梨園屯鄉民的公憤。知縣韓光鼎襢護教民,無理審斷,允許教會在廟宅基上改建教堂,埋下民教衝突的引綫。光緒十三年春,傳教士費若瑟欲重建教堂,唆使教民拆廟擴充宅基,再次激起該屯鄉民的憤怒。他們集結數百人,手執器械阻止教會建堂。為此,民、教雙方呈訟到縣,要求官府審斷。知縣何世箴明知教會無理,卻不敢觸動外國侵略勢力,允許教會重新建堂。村民不服,公推王世昌等人上告東昌府,不料知府洪用舟竟公開表示不敢管束教民。王世昌據理力爭,知府大怒,將王世昌等人監禁半年。消息傳來,梨園屯村民義憤填膺,遂在閻書勤、高元祥率領下展開鬥爭。閻書勤,出身貧苦,平時善習“紅拳”,長於刀法,剛直不阿,在群衆中享有較高威望。高元祥,平時疾惡如仇,愛打抱不平,受到群衆信任。王世昌被捕後,閻、高等共18位村民當即表示要用武力奪回廟宇,保護村民公産,被村民稱譽為“十八魁”。此後,該屯鄉民紛紛跟隨閻書勤學習紅拳,加入武裝護廟的行列。教會也派人持槍把守,尋事生非,民、教衝突愈演愈烈。光緒十八年,知縣何世箴害怕事態擴大,親到梨園屯調解,再次將廟産判歸天主教堂。次年春,教會繼續修建教堂,誣衊“十八魁”謀反,要求官府予以嚴懲,開槍射擊前來辯論的鄉民。閻書勤等人怒不可遏,奮起開槍還擊,並把槍械集中在玉皇廟中,準備與教會拼命。二十一年,知府洪用舟親率官兵前來彈壓,再次將廟基交還教會,留下一隊清兵長期駐守,防止村民反抗。為打擊教會的囂張氣焰,閻書勤等人主動與直、魯、豫三省交界的梅拳首領趙三多聯繫,改習梅拳。
  趙三多(1842―1902),又名洛珠,字祝三、祝盛,人稱趙老祝,威縣沙柳寨人,自幼習拳練武,為人仗義豪爽,痛恨洋教勢力,是遠近聞名的梅拳師。二十三年二月,趙三多慨然應允閻書勤等人邀請,率各地拳民3000多人趕到梨園屯召集大會,連續三天練拳比武,嚮教會示威。三月二十六日(4月27日),拳民聚衆攻打梨園屯教堂,掀起了反抗外國教會侵略的武裝鬥爭。不久,洪用舟奉旨再次查辦梨園屯教案,將玉皇廟基充公,另為教會覓地建堂,賠償教會京錢2000吊,下令緝拿起義首領。
  同年十月,德國強占膠州灣,山東主教馬天恩乘機推翻梨園屯教案協議。清廷飭令洪用舟復查,並將知縣何世箴撤職。次年二、三月間,趙三多為避免因參與反洋教起事而牽連威縣等地的梅拳組織,遂改稱義和拳。從此,趙三多率領的梅拳、梨園屯地區的紅拳、大刀會和其他拳會,大都改稱義和拳,廣招徒衆,練拳習武。對此,外國侵略者深感震驚,威逼清廷逮捕“十八魁”,剿滅義和拳。洪用舟遂率兵勇趕赴梨園屯,擊傷閻書勤,拆毀玉皇廟,復將廟基交還教堂。趙三多在清廷“剴切開導”下,同意解散拳民,於是各路義和拳相繼撤離。六月,清廷與教會達成協議:清政府嚮教會賠償白銀1萬兩,嚴緝起義軍首領“十八魁”等人。這時閻書勤率義和拳轉戰各地,繼續進行鬥爭。至九月,閻又迫促趙三多在冠縣蔣傢莊(河北威縣境內)馬場再次祭旗起義,竪起“助清滅洋”大旗,嘯聚千人,聲威波及附近10餘縣。清廷急忙調集直隸、山東兩省兵力合力鎮壓。在威縣候未村,起義軍遭到清軍包圍,趙三多等人突圍逃散,義和拳隊伍受到嚴重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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