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南北更調用人之法的製定

國度: 中國  

朝政: 明代

國君紀年: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三年

事件類型: 熱門

開端時間: 1380年元月13日

終結時間: 1380年  

地點: 中國

事件經過:

  洪武十三年 (1380)正月十三日,朱元璋在奉天門選官,始定南北更調用人之法。他命吏部:以北平、山西、陝西、河南、四川之人於浙江、江西、湖廣、直隸有司授職任官;浙江、江西、湖廣、直隸之人,於北平、山東、山西、陝西、河南、四川、廣東、廣西、福建有司授職任官;廣西、廣東、福建之人,於山東、山西、陝西、河南、四川有司授職任官。考核不稱職及為事解降的,不分南北,均於廣東、廣西、福建汀、漳、江西竜安、安遠、湖廣郴州之地選用,以示懲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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