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胡惟庸案

国度: 中国  

朝代: 明代

国君纪年: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三年

事件类型: 热门

开端时间: 1380年1月

终结时间: 1380年  

地点: 中国

事件经过:

  胡惟庸案发
  明洪武十三年(1380年)正月,朱元璋以“图谋不轨”罪诛左丞相的胡惟庸,取消中书省,废除丞相之职,更定六部。此案为明初三大案之首,涉及面广,杀死官员之多为历代所罕见。
  胡惟庸,安徽定远人,早年随朱元璋起兵,颇受宠信。他历任多职,于洪武十年晋升左丞相,位居百官之首。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,胡惟庸日益骄横跋扈,生杀黜陟由己,培植私党,擅权营私。十三年正月,朱元璋以谋反罪之名诛杀了胡惟庸、徐宁、涂节等人。为了肃清“逆党”,朱元璋穷追不舍,前后株连杀戮三万人,其中包括开国功臣李善长等二公、二十侯,延续时间长达十年之久。胡惟庸被杀后,朱元璋废除丞相之职,取消中书省,并规定此后朝廷不得再立丞相。丞相掌管的事务交六部分理,由皇帝直接统领,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。
  胡惟庸之狱
  胡惟庸(?一1380),凤阳定远人。在和州归附朱元璋,授元帅府奏差。不久,改任宣使、宁国主簿、知县,迁吉安通判、湖广佥事。吴元年 (1367)召擢太常少卿,进本寺卿。洪武三年(1370)升中书省参知政事,再代汪广洋为左丞。洪武六年七月任右丞相,洪武十年七月擢左丞相。自杨宪伏诛,元璋信任惟庸。惟庸则竭力曲迎元璋旨意,宠遇日盛。独相数载,生杀黜陟,或不奏径行,内外诸司奏事,必先取阅,有揭露自己过恶的,便藏匿不报。于是奸邪之徒及失职功臣武夫,纷纷投其门下,馈送的金帛、名马、玩好,不计其数。大将军徐达早有觉察,曾言于元璋,未引起重视。刘基亦言惟庸之短,惟席趁探病之机,毒死刘基。自此更加肆无忌惮,培植私人,擅权营私。十三年正月初二日,御史中丞涂节告发胡惟庸谋反,商暠亦揭露惟庸过恶,元璋大怒,逮惟庸,由廷臣审讯,词连涂节、陈宁。六日,元璋下令杀惟庸、涂节、陈宁。然而,此案并未完结。洪武十八年,李存义被人告发,免死安置崇明。洪武十九年十月,林贤受惟庸指使通倭罪暴露;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征沙漠获封绩,善长不奏,至洪武二十三年五月事发,捕封绩下狱,又构成胡惟庸通北元之罪,牵连善长赐死。又有陆仲、唐胜宗、费聚、赵庸等侯受到株连,先后词连坐诛的达三万人之多,并编《昭示奸党录》布告天下。史称胡惟庸之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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