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朱元璋論治身之道
| 事件經過:
洪武十二年(1379)八月初四日,朱元璋在華蓋殿與侍臣論治身之道。他說:“人身之害,莫木於欲。所謂欲,不僅僅限於男女、宮室、飲食、服禦之類,凡是求私便於己的都是欲。惟有禮可以止欲。先王製禮的目的也是防欲,禮廢則欲肆。為君而廢禮縱欲,則流毒於民;為臣而廢禮縱欲,則禍延於傢。因此,循禮可以寡過,肆欲必至滅身。”十一月初四日,又與翰林待製吳沉論持身之道。他說:“人當無所不謹。事雖微而必慮,行雖小而必防。不慮於微必終貽大患,不防於小終虧大德。經常謹小行則可以成大善,忽細事而不戒則必至成大惡。常人如此,人君更是如此。”又說:“安生於危,危生於安。安而不慮則能緻危,危而剋慮則能緻安。安危治亂,在於是否經常謹慎,時刻警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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