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: 严惩议政宦官
| 事件经过:
洪武十年(1377)五月二十九日,有一久事内廷的宦官从容言及政事。朱元璋严惩不贷,立即逐出,遣还乡里,永不叙用。他告谕群臣说:“自古圣明之君,凡有事必与公卿大夫商议,然后决断,从未听说宦官得以参与说东道西的。宦官之辈,朝夕在人君左右出入起居之际,声音笑貌日接于耳目,其小善小信足以固结君心,而便嬖专忍其本态。若偶然为其所惑而不省,他们必假威福、窃权势以干预政事。若时间长久,遂至于不可抑。由此而致乱的事例颇多。所以我常引为鉴戒,特予立法:寺人不过侍奉洒扫,不许干预政事。今此宦者虽事我日久,不可姑息;决然去之,以惩将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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